三魂七魄
sān hún qī pò
出处:《抱朴子·地真》:“欲得通神,宜水火水形分,形分则自见其身中之三魂七魄。”
释义:魂: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;魄: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。道家语,称人身有“三魂七魄”。
- 三魂七魄 [sān hún qī pò]
魂: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;魄: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。道家语,称人身有“三魂七魄”。
但凡精血成胎者,有~,被桂芳叫一声,魂魄不居一体,散在各方,自然落马。 ◎明·许仲琳《封神演义》第三十七回
魂: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;魄: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。道家语,其称人之魂魄由“三魂七魄”组成,科学尚无法证明宗教所言魂魄可离体或轮回,以及魂魄组成是否正确。三魂:1.道家谓人有三魂:一曰胎光,二曰爽灵,三曰幽精,见《云笈七签》卷五十四。儒家谓人有魂魄《左传.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心之精爽,是谓魂魄;魂魄去之,何以能久?”《昭公七年》:“人生始化曰魄,即生魄,阳曰魂;用物精多,则魂魄强。”孔颖达疏:“魂魄,神灵之名,本从形气而有;形气既殊,魂魄各异。附形之灵为魄,附气之神为魂也。附形之灵者,谓初生之时,耳目心识、手足运动、啼呼为声,此则魄之灵也;附所气之神者,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,此则附气之神也。”七魄:1.道家谓人有七魄,各有名目。第一魄名尸狗,第二魄名伏矢,第三魄名雀阴,第四魄名吞贼,第五魄名非毒,第六魄名除秽,第七魄名臭肺,见《云笈七签》卷五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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