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公社
rén mín gōng shè
释义:全称为“农村人民公社”。一九五八年在我国农村建立起来的政社合一的组织,既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,又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。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,已逐步解体,其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能,已由重新建立的农村乡镇政府机构所取代。
- 人民公社 [rén mín gōng shè]
大陆原有农村中政社合一的组织。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联合而成,组织体系分公社、生产大队、生产队三级。规定生产资源一律收归公有。实行「各尽所能,按劳分配」的原则。后来发生农村经济危机,中共采取若干修正措施。并于民国七十二年透过修宪,确定将政社合一改为政社分开,人民公社体制遂告瓦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