仓场
cāng chǎng
释义:官方收纳粮食或其他物资的场所。清置仓场衙门,以户部侍郎主之,掌京仓(京城内外粮仓)﹑通仓(通州粮仓)的政令。
- 仓场 [cāng chǎng]
官方收纳粮食或其他物资的场所。
清 置仓场衙门,以户部侍郎主之,掌京仓(京城内外粮仓)、通仓( 通州 粮仓)的政令。 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请量闲剧,留官吏於仓场勾当。”《宋史·职官志三》:“若内外仓场帐籍,供申愆期,则以法究治。” 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铁路》:“一有铁路,则分期装载,瞬抵仓场。”
农家的仓房场圃。
宋 苏辙 《春后望雪》诗:“仓场久空竭,榆枣方伐卖。”
宋时立常平仓,其收纳粮米之场所曰仓场。清置仓场衙门,以户部侍郎主之,掌京仓通仓之政令,在京城内外者曰京仓,计十有一,在通州者曰通仓,计二。各置监督,而以仓场侍郎总其成,故亦称仓场总督。《宋史·食货志》:「若内外仓场帐籍,供申愆期,则以法究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