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法院
chuán fǎ yuàn
释义:宋代翻译佛经的机构。太平兴国五年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,八年改为传法院。参阅宋高承《事物纪原.库务职局》﹑《宋会要辑稿.道释.传法院》。
- 传法院 [chuán fǎ yuàn]
宋 代翻译佛经的机构。
太平兴国 五年于 太平兴国寺 大殿西建译经院,八年改为传法院。参阅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库务职局》、《宋会要辑稿·道释·传法院》。
宋太宗所设翻译佛经之馆也。
《宋会要》:「太平兴国五年,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,度地作译经院,中设译经堂。八年,改为传法院。」;宋、高承《事物纪原·真坛净社部·传法院》:「隋有翻经馆。唐初亦有翻译之事,元和后废。太宗之置兹院,亦隋翻经馆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