佥议
qiān yì
释义:众人的意见。多用于群臣百官。
- 佥议 [qiān yì]
众人的意见。多用于群臣百官。
南朝 梁 沉约 《授萧惠休右僕射诏》:“入副朝端,僉议斯在。” 唐 白居易 《中书舍人韦贯之授礼部侍郎制》:“仪曹之选,僉议所归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玄宗开元六年》:“﹝ 宋璟 ﹞又奏:‘大理卿 元行冲 素称才行,初用之时,实允僉议;当事之后,颇非称职,请復以为左散骑常侍。’”
共同商议。
《宋史·胡銓传》:“ 檜 之遂非愎諫,已自可见,而乃建白令臺諫、侍臣僉议可否,是盖畏天下议己,而令臺諫、侍臣共分谤耳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祖乾德三年》:“先是 全斌 受詔,每制置必与诸将僉议,因是虽小事亦各为异同,不能即决。”
- 佥议 [qiān yì]
众人的意见。
《南齐书.卷四七.王融传》:「臣侧闻佥议,疑给虏书,如臣愚情,切有未喻。」共同商议。宋.胡铨〈戊午上高宗封事〉:「桧之遂非愎谏,已自可见,而乃建白令台谏、侍臣佥议可否,是盖畏天下议己,而令台谏、侍臣共分谤耳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