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文字记录生活

手机扫码浏览

手机扫码

八则

八则

bā zé

释义:周代治理都鄙的八项法规。

「八则」详情

八则 [bā zé]
  1. 周 代治理都鄙的八项法规。

    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则治都鄙:一曰祭祀,以驭其神;二曰法则,以驭其官;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;四曰禄位,以驭其士;五曰赋贡,以驭其用;六曰礼俗,以驭其民;七曰刑赏,以驭其威;八曰田役,以驭其众。”《隶释·汉范式碑》:“﹝ 范式 ﹞迁 庐江 太守。拟泰和以陶化,昭八则以隆治。” 南朝 梁元帝 《玄览赋》:“陈六联於八则,弘九职於三令。”

八则 [bā zé]
  1. 八则系由大宰制定并掌握,治理京畿之内采邑的通法。

    典出〔周礼〕〔周礼.天官.大宰〕云:「(大宰)以八则治都鄙:一曰祭祀,以驭其神;二曰法则,以驭其官;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;四曰禄位,以驭其士;五曰赋贡,以驭其用;六曰礼俗,以驭其民;七曰刑赏,以驭其威;八曰田役,以驭其众。」郑玄〔注〕云:「都之所居曰鄙。则,亦法也。典、法、则,所用异,异其名也。都鄙,公、卿、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,同、召、毛、聃、毕、原之属在畿内者。祭祀,其先君、社稷、五祀。法则,其官之制度。废犹退也,退其不能者,举贤而置之。禄,若今月奉也。位,爵次也。赋,口率出泉也。贡,功也,九职之功所税也。礼俗,婚姻、丧纪旧所行也。」

八则的近义词 八则的反义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