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过失
gòng tóng guò shī
释义:损害之发生,如被害人与有过失者,加害人得免其责任之情形。
「共同过失」详情
- 共同过失 [gòng tóng guò shī]
在英美法谓为Contributory Negligence,指损害之发生,如被害人与有过失者,加害人得免其责任之情形。一般观念,数人共同侵害他人之权利,致生损害者,亦谓之共同过失,而应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,然二者其内涵迥然不同。我国发生共同过失犯罪时,若不能查明犯罪具体由谁造成的,则不判定共同过失犯罪中的任何人有罪。若能查明是由谁造成的,则由其个体来承担法律责任,没有共同过失犯罪一说。
共同过失的近义词
共同过失的反义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