剃发
tì fà
释义:落发出家。
- 剃发 [tì fà]
落发出家。
《释氏要览上·剃发》:“《因果经》云:过去诸佛,为成就无上菩提,捨饰好,剃鬚髮。”《魏书·房崇吉传》:“ 崇吉 夫妇异路,剃髮为沙门,改名 僧达 。” 宋 苏轼 《次韵道潜留别》:“已喜禪心无别语,尚嫌剃髮有诗班。” 赵朴初 《僧伽和佛的弟子》:“根据佛制,剃发、染衣、受戒是取得僧人资格的必要条件。剃发染衣的用意是为了舍弃美好的装饰,实行朴素无华的生活。”
- 剃发 [tì fà]
明代以前,男女皆束发为髻。入清时,清本金之遗裔,沿金制,剃头辫发,乃下剃发之令。
- 剃发 [tì fà]
佛家语。亦曰剃头。剃须发、着染衣,为佛弟子出家之相,所以破除憍慢,且别于外道之出家也,此为三世诸佛共同之仪式。
《因果经·卷二》:「尔时太子便以利剑自剃须发,即发愿言:『今落须发,愿与一切断除烦恼及习障。』。」;《大智度论》:「剃头着染衣,持鉢乞食,此是破憍慢法。」;《毘尼母论》:「剃发法,但除头上毛及发,所以剃发者,为除憍慢自恃心故。」;《魏书·房崇吉传》:「剃发为沙门。」;《南史·刘之遴传》:「剃发披法服。」;《南史·徐孝克传》:「剃发为沙门,改名法整。」按,吾国僧人正式剃发出家者,始于三国时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:「魏黄初中,中国人始依佛戒,剃发为僧。」;南朝梁、释慧皎《高僧传·昙柯迦罗传》:「嘉平中来至洛阳,于时魏境虽有佛法,而道风讹替,亦有众僧未禀归戒正,以剪落殊俗耳。」可知此时僧人犹以剃发为殊俗,不肯遵从,后迦罗译定戒律。而吾国僧人形式,始为一变,而剃发为出家必备之条件,大约亦当始于此时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