割臂盟
gē bì méng
释义:后因称男女相爱,私下订立婚约为'割臂盟'。
- 割臂盟 [gē bì méng]
春秋 时,鲁庄公 爱大夫 党氏 的女儿 孟任 ,答应娶她为夫人。
孟任 于是“割臂盟公”见《左传·庄公三十二年》。后因称男女相爱,私下订立婚约为“割臂盟”。《花月痕》第五二回:“漫只説鸳鸯交颈,好与你割臂同盟。”
指庄重的盟誓。
《新唐书·李嗣业传》:“与诸将割臂盟,曰:‘所过郡县,秋毫不可犯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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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本参考资料:比喻男女相爱,私订婚约。见割臂盟公条。
如:那对情侣订下割臂盟,以示永不变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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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重的盟誓。
《新唐书.卷一三八.李嗣业传》:「与诸将割臂盟曰:『所过郡县,秋毫不可犯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