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律
běi wèi lǜ
释义:根据汉律,参酌魏、晋和南朝的律令,先后经过九次修订法律。
「北魏律」详情
- 北魏律 [běi wèi lǜ]
根据汉律,参酌魏、晋和南朝的律令,先后经过九次修订法律。孝文帝曾亲自主持修律。于太和十九年(495年),由律学博士常景等撰成,共20篇。以后虽续有纂修,但变化不大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有《后魏律》20卷的记载,到唐代这部法典已亡失。其篇目从《唐律疏议》中可以看出是:刑名、法例、宫卫、违制、户律、厩牧、擅兴、贼律、盗律、斗律、系讯、诈伪、杂律、捕亡、断狱,仅存15篇。
北魏律的近义词
北魏律的反义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