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会
guó huì
释义:全国性的议会第七十一届国会
- 国会 [guó huì]
犹国计。指国家财政收支的各种会计事务。
《管子·山至数》:“ 桓公 问 管子 曰:‘请问国会。’” 马非百 新诠:“会者……犹今言会计。国会,指有关国家财政经济之各种会计事而言。”
国会,亦称议会,指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,不包括实行议行合一制而沿用议会或国会名称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。国会是由人民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者组成以执行立法权,这些代表者称为议员,可以透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、也可能是委任的。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。三读也起源于英国﹐一读是宣读法律议案的名称或内容提要﹐决定这一法案应否送交议会有关委员会进行审查﹔二读是宣读法律议案的全部内容﹐并在议员中开展辩论﹔三读通常是进行文字修改和付诸表决﹐对于政府提出的法律议案﹐议会如进行修改﹐一般要事先取得政府的同意﹐对于议员个人提出的法律议案﹐如果内容比较重要﹐开二读会时﹐通常要由政府的代表向议会表明政府对这一法案的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