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籍
dì jí
释义:古代登记土地的册籍,是征收田赋的依据
- 地籍 [dì jí]
封建时代政府登记土地的册籍。
唐 白居易 《议百官职田》:“故稽其地籍,而田则具存;考其户租,而数多散失。”
- 地籍 [dì jí]
将每宗土地,依其地号,测算、调查其界址、形状、面积、座落、地目、等则、土地权利与使用情形等,登记于图册,以便明了该宗土地之实际状况,藉以确定土地权属而为土地管理、课徵土地税及实施土地政策之依据者,称为地籍。地籍整理之程序为先办地籍测量,继之以土地登记。土地法第四十条规定:地籍整理,以市县为单位,市县分区,区内分段,段内分宗,按宗编号。地籍整理以课征税赋为目的者,称为财政的地籍(fiscal cadaster),以确定权利范围为目的者,则为法律的地籍(legal cadaster)。因测量技术方式之不同,又区分为测绘土地相似图形之图解地籍(graphical cadaster)与测算土地每一界址点位坐标之数值地籍(numerical cadaster)。 测量各宗土地之方位、界址、形状并计算其面积之大小,同时查明土地之座落、类别、土地权利状况与使用情形等,记载于图册,以便明了土地状况,确定土地权属而为课徵土地税及实施土地政策之依据者,称为地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