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丹文
qì dān wén
释义:辽代契丹人创制的文字。分大字、小字两种。大字制成于辽太祖神册五年(公元
- 契丹文 [qì dān wén]
辽 代契丹人创制的文字。分大字、小字两种。大字制成于 辽太祖神册 五年(公元920年),后另制新字称“契丹小字”。
金 初沿袭使用。 章宗 明昌 二年(公元1191年)下令停用,后渐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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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丹文是辽代为记录契丹语而参照汉字创制的文字。是书写契丹语的两种文字,在契丹族建立的辽国有官方文字地位。大字和小字都有表意和表音的成分,小字的表音成分比大字多。大字和小字都没有完全解读出来,小字的研究比大字更加充分。出自《燕北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