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长
shì zhǎng
释义:城市的行政首长,市的第二领导(第一领导为市委书记)。
- 市长 [shì zhǎng]
古官名。职掌同市令。
汉 代于 长安 置东西市令,于都邑置市长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 无泽 为 汉 市长。”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﹝ 王莽 ﹞更名 长安 东、西市令及 洛阳 、 邯郸 、 临甾 、 宛 、 成都 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”《晋书·张轨传》:“市长 谭祥 请出仓穀与百姓,秋收三倍徵之。”参见“ 市令 ”。
视其所在市的级别不同而有不同的行政级别, 地级市是(正厅级)县级市小一些是(正局级)、副省级城市略大一些(省部级副职)、直辖市更大一些 (省部级正职),正厅级的市长(地级市, 低于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就是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‘ 如 珠海市 ,绍兴,湖州,嘉兴,金华,漳州市,泉州市,三明市,郴州市,威海市,安阳市,焦作市,许昌市 ,株洲市,湘潭市,郴州市),省部级副职的市长(副省级市,即哈尔滨市、长春市、沈阳市、广州市、杭州市、南京市、济南市、成都市、西安市、武汉市,及计划单列市,即深圳市、宁波市、厦门市、青岛市、大连市 ),省部级正职的市长(直辖市,即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重庆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