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济
gàn jì
释义:犹言成就。
- 干济 [gàn jì]
犹言成就。
《易·乾》“贞者,事之干也” 唐 孔颖达 疏:“言天能以中正之气成就万物,使物皆得干济。” 唐 崔致远 《徐莓充榷酒务须知》:“前件官发跡戎行,研心吏道,忠勤所至,干济可观。”
谓办事干练而有成效。
《梁书·刘坦传》:“为 南郡王 国常侍……迁南中郎録事参军,所居以干济称。” 唐 白居易 《与卢恒卿诏》:“以卿有忠劳之前効,干济之长才,常简朕心,宜授此职。” 金 王若虚 《答张仲杰书》:“若夫趋上而虐下,借众命以易一身,流血刻骨而求干济之誉,今之所谓能吏,古之所谓民贼也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八回:“ 南昌 知府员缺,此乃沿 江 重地,须才能干济之员。” 清 姚莹 《再与方植之书》:“虽有善策,无干济之人,奈之何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