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权。
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:“ 陈定 托他掌管家事,他内外揽权,百般欺侵。” 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史料一·咸丰季年三奸伏诛》:“二王实皆庸憒无能,其揽权窃柄,一以 肃顺 为主谋云。”《清史稿·爱新觉罗博洛传》:“﹝ 博洛 ﹞掌户部时尚书 谭泰 逞私揽权,不力阻,夺爵。”
把持权力。指包揽分外的事权。
《文明小史.第五六回》:「余观察其时还是双月选的知府,在崔钦使那边当参赞,什么事都得问他,因此他很揽权。」
把持权力。多指包揽本分以外的事权。
【造句】他假借经理的名义揽权营私,引起公司上下的不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