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执事
bǎi zhí shì
释义:犹百官。
- 百执事 [bǎi zhí shì]
犹百官。
《书·盘庚下》:“邦伯、师长、百执事之人,尚皆隐哉。”《国语·吴语》:“王总其百执事,以奉其社稷之祭。” 韦昭 注引 贾逵 曰:“百执事,百官。” 唐 韩愈 《东都遇春》诗:“在庭百执事,奉职各祗敬。” 严复 《原强续篇》:“夫以 中国 今日政治之弛缓不收,人心之浇薄自私与百执事人才之消乏,虑无起者耳。”亦省作“ 百执 ”。 宋 王禹偁 《拟裴寂祷华山文》:“余若位极人臣,业展经纶,黜陟乎百执,启沃乎一人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宝元元年》:“伏望陛下普詔百执,各贡所怀,留神省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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