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谪
kē zhé
释义:亦作'科适',见'科谪'。
- 科谪 [kē zhé]
亦作“科适 ”。谓依法贬谪,流徙戍边。亦指贬谪戍边的罪人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置 居延 、休屠 以卫 酒泉 ,而发天下七科适,及载糒给贰师。”张守节 正义:“音讁。
张晏 云:吏有罪一,亡命二,赘壻三,贾人四,故有市籍五,父母有市籍六,大父母有籍七:凡七科。 武帝 天汉 四年,发天下七科讁出 朔方 也。”按,《汉书·武帝纪》作“科讁”。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击之》:“甲士死於军旅,中士罢於转漕!仍之以科适,吏徵发极矣。” 明 文徵明 《顾春潜先生传》:“一切科讁,凡以瘠民裕上者,悉蠲放之。”
亦作\科适\。
汉·桓宽《盐铁论·击之》:“甲士死於军旅,中士罢於转漕!仍之以科适,吏徵发极矣。”
谓依法贬谪﹐流徙戍边。亦指贬谪戍边的罪人。
明·文徵明《顾春潜先生传》:“一切科讁,凡以瘠民裕上者,悉蠲放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