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承
jīng chéng
释义:继承。
- 经承 [jīng chéng]
继承。
唐 韩愈 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 衡 湘 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 子厚 为师,其经承 子厚 口讲指画为文词者,悉有法度可观。”
清 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。有供事、儒士、经承三类。
《清会典·吏部九·验封清吏司》:“部院衙门之吏,以役分名:有堂吏、门吏、部吏、书吏、知印、火房、狱典之别,统名曰经承。”《荡寇志》第九七回:“ 富吉 假传内諭,着经承叙牌稿,差拘 戴全 之子 戴默待 ,监追凶犯。”
- 经承 [jīng chéng]
蒙受、接受。
唐.韩愈〈柳子厚墓志铭〉:「衡湘以南为进士者,皆以子厚为师,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,为文词者,悉有法度可观。」经手承办。《福惠全书.卷三.莅任部.考经承》:「经承者,经历其事,而承其所行也。」职官名。清代各部院衙门的官吏统称为「经承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