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服
ài fú
释义:古代一种象征性的刑罚,割去犯人衣服上的蔽膝部分,以示宫刑。
- 艾服 [ài fú]
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四十曰强,而仕;五十曰艾,服官政。”陈澔 集说:“古者四十始命之仕,五十始命之服官政。”后因称五十而作官从政,预闻邦国之大事为“艾服”。
宋 郑侠 《观孔义甫与谢致仕诗有感》诗:“古人涖官政,五十曰艾服。”
指五十之年。
北周 王褒 《太保尉迟纲碑铭》:“年踰艾服,任隆台袞。”
泛指从政。
《晋书·郑冲传》:“艾服王事,六十餘载。”
犹艾韠。艾,通“刈 ”。
南朝 梁 任昉 《为王金紫谢齐武帝示皇太子律序启》:“化澄上业,草缨垂典,教清中世,艾服惩刑。”
- 艾服 [ài fú]
年五十则可做官从政。
《礼记.曲礼上》:「五十曰艾,服官政。」后指五十岁。北周.王襃〈太保吴武公尉迟纲碑铭〉:「及年踰艾服,任隆台衮。」任事、服劳。《晋书.卷三三.郑冲传》:「艾服王事,六十余载。」古时罪犯的刑服。南朝梁.任昉〈为王金紫谢齐武帝示皇太子律序启〉:「教清中世,艾服惩刑。」#