赶集
gǎn jí
释义:(动)到集市上买卖货物。
- 赶集 [gǎn jí]
乡僻之地,贸易有定期。及期,买者卖者从四方前来,集于一定的地点买卖,俗称“赶集”。
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地部一》:“ 岭 南之市谓之虚…… 山 东人谓之集。每集则百货俱陈,四远竞凑,大至骡、马、牛、羊、奴婢、妻子,小至斗粟、尺布,必於其日聚焉,谓之‘赶集’。” 清 刘书年 《沂水桑麻话》:“ 沂邑 集场甚多,著名者三十餘处,尚有义集、小集不计其数,通工易事,莫便於赶集。”《老残游记》第十九回:“每月三八大集,几十里的人都去赶集。” 知侠 《铁道游击队》第四章:“ 齐村 是 枣庄 西边八里路的一个大镇子,今天逢大集,四乡的庄稼人都到这里赶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