辟举
bì jǔ
释义:开发﹔开垦。
- 辟举 [bì jǔ]
开发;开垦。
《管子·牧民》:“国多财则远者来,地辟举则民留处。” 尹知章 注:“举,尽也。言地尽辟则人留而安居处也。” 许维遹 校注:“《广雅·释詁一》‘发,举也’,则‘举’亦可训发。辟、闢同。‘地闢举’犹言地开发也。”
征召荐举。
《后汉书·荀爽传》:“ 爽 见 董卓 忍暴滋甚,必危社稷,其所辟举皆取才略之士,将共图之。” 宋 王安石 《乞制置三司条例》:“所有本司合置官属,许令辟举,及有合行事件,令依条例以闻。” 清 顾炎武 《生员论下》:“请用辟举之法,而并存生儒之制,天下之人,无问其生员与否,皆得举而荐之於朝廷。”参见“ 辟除 ”。
- 辟举 [bì jǔ]
辟举亦称辟召,系经推荐而由天子徵召入仕。
据〔文献通考·选举考〕载,东汉时选举、辟召皆可入仕,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,选举也;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,辟召也。故时人犹以辟召为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