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任
xuǎn rèn
释义:按公意或按政府行政程序选定一次成功的要求选任人员的请愿,把候选人的名字列在了初选的选票上
- 选任 [xuǎn rèn]
主铨选之职。指吏部。
《文选·任昉<王文宪集序>》:“七年,固辞选任,帝所重违,詔加中书监,犹参掌选事。” 李善 注:“选任,尚书令也。” 唐 元稹 《李从易宗正丞》:“凡在选任,每难其人。” 宋 强至 《代韩待制到任谢史馆相公启》:“易甚难之选任,俾总外臺;得尝失之宠荣,復联内阁。”
挑选任用。
郑观应 《亚西亚协会创办大旨》:“董事由会长选任,司事由董事选任。”《新华月报》1951年第1期:“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的选任,以股东会出席股东过半数行之。”
- 选任 [xuǎn rèn]
选拔、任命。
如:「这个职缺将由表现良好的基层员工中选任。」